实训中心对学院章程的修改意见

作者:崔灵智 时间:2015-04-06 点击数:

1.序言内容过于繁琐,建议进行删减。

2.第一章第二条中学院英文译名是否准确?

3.第一章第四条第四行中“学院鼓励企事业单位……”,“鼓励”改为“欢迎”是否更妥?

4.第一章第五条第二行中(以建设“技能性特色名校” 为核心……)说法是否妥当?

5.第一章第六条中(建设畅通的职业教育“立交桥”)说法是否妥当?另“常规教育与远程教育”关系不对应。

6.第一章第九条内容建议调整为“学校举办者应依法保障学校使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和持续增长;提供必备的办学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障学校开展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办学秩序,支持学校发展。”

7.第三章第十二条内容建议调整为“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首要目标,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基本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第三章第十三条内容第一行中“适度开展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建议将“非学历教育”删掉。

9.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三条内容逻辑关系似乎不妥,建议将原第十三条提前为第十二条,原第十四条提前为第十三条,建议将原第十二条调为为为第十四条,调整好各自的内容侧重为第十二条介绍学校教学形式,第十三条介绍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第十四条介绍学校人才培养的技能目标。

(注:可附页)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邮编:276826 电话:0633-7983999 传真:0633-7983900 招生热线:0633-7983988
COPYRIGHT©2013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12243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