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作者:程兴奇   时间:2013-07-03 点击数: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三位一体的整合作用,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便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三条根据学生不良情况的轻重程度,预警级别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一)黄色预警
  1、上课期间,每周无故迟到、早退达到3次或旷课达到4节次(累计数,下同);
  2、一学期必修课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的,或经补考后仍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3、一学年选修课(公共选修或专业选修)未选或选修后考核不及格门数达到1门的;
  (二)橙色预警
  1、上课期间,每周无故迟到、早退达到8次或旷课达到6节次;
  2、一学期必修课有4门及以上不及格的,或经补考后仍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3、一学年选修课(公共选修或专业选修)未选或选修后考核不及格门数达到2门的;
  (三)红色预警
  1、上课期间,每周无故迟到、早退达到12次或旷课达到8节次;
  2、一学期必修课经补考后仍有3门及以上不及格的,一学年累计不及格科目达到4门的;
  3、一学年选修课(公共选修或专业选修)未选或选修后考核不及格门数达到3门的;
  4、一学期累计受到2次及以上学业警告的;
  5、接近留级标准、有厌学、退学等倾向的;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工作职责
  (一)教务与科研处工作职责
  教务与科研处负责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和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将符合因课程不及格条件而需要进行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发放给各系部。同时对全院学生学业预警情况进行综合协调与监督。
  (二)学生工作处职责
  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心理)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并和系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学业预警学生的转化率,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工作。
  (三)系部职责
  1、系部制定学生日常考勤表,并做好学生日常上课考勤工作。考勤表一周一汇总,根据汇总情况及时整理出符合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
  2、任课教师负责监督学生日常上课考勤工作(包括迟到、早退、旷课学生情况记录工作)。
  3、各系部分管学生领导要及时根据系部学生日常考勤汇总出的学业预警名单、教务与科研处下发的学业预警名单,会同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对相关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开展谈话、帮扶教育等有效工作。
  4、需要进行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必须在一周内对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并谈话。
  第五条各系部分管学生领导及辅导员、班主任,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并采取以下教育和帮扶的措施:
  (一)对受到黄色预警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每两周与预警学生的谈心交流一次,并安排学习优秀学生专门对其进行帮助。
  (二)对受到橙色预警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每周与其谈心交流一次,并及时将学生在校学习及表现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对受到红色警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每周与其谈心交流一次,并及时将学生在校学习及表现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分管学生领导每月与其谈话一次,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对有生理、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系部分管学生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工作处、学院心理咨询部门联系,提出辅助帮扶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登记表
  附件2: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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