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作者: 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3月13日至14日,我校举行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张淑钢到校检查指导考试相关工作,学校院长于纪玉、副院长王启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巡考。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办学特色、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机制。学校高度重视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会、工作推进会、协调会以及考务培训会,专题研究布置招生考试事项,确保各项考试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学校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坚持把考试安全和公正放在首位,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贯彻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考试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考试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健全考试招生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杜绝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教务与科研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统筹做好简章发布、命题制卷、考试组织、安全保密等工作,纪委全过程监督,财务审计处、总务处等部门各司其责,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规范的流程、细致的安排、周到的服务,学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得到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和考生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将转入统分和录取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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