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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 | 作者: | 编辑:张琪 |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21-06-22】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77号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1203室。联系方式: 0633-7983925。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按时向学院提交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承诺模板见附件3):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院。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的原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已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研究方向一致的,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

2.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以及持黄码和红码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超过资格审查时间仍未与学院联系的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预备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官网。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