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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国道路

【来源:《中国教育报》 | 作者: | 编辑: | 点击量: | 发布日期:2019-10-23】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强则教育强,教育强则国家强。为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构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国方案。70年,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也探索出了一条培养路径更加科学、培养层次逐步提升、培养机构更加多元、内涵建设更加丰富的中国道路。70年,从职教师资的笼统称谓到“双师型”教师的专用名称,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道路越来越清晰,目标越来越明确,模式越来越先进,成效也越来越凸现。

   培养路径更加清晰:

   从校本培养到产教融合

   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一样,都经历了从院校独立培养到产教融合共同培养的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因我国技工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1959年分别在天津、上海、沈阳和开封成立4所技工教育师范学校培养职教师资。在此后较长的时期里,职教师资的培养都以学校独立培养为主,很多是校本培养,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单一学校培养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越来越不能满足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职业教育要发展,师资培养与队伍建设模式必须改变,路径必须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论是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双师型”师范生培养还是职业院校教师的在职培训,都必须注重与企业合作,这不仅是我们学习德国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职教师资培养的既有成功做法,也是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长期探索并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

   2011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要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师范生培养模式,加强与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的合作,强化企业实践和职业学校实习环节”“要积极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到企业进行半年以上实践后上岗任教的制度”。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强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这些政策制度已成为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南。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批示中指出,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职业院校教师要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指导水平。总书记的批示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70年来,我国职教师资无论是从“双师型”师范生的源头培养,还是职业院校的在职教师队伍建设,都已经从校本培养走上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条科学的道路。

   培养层次逐步提升:

   从中专学历到专业硕士

   随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职业教育实现了从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向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各层次有序发展转变。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于职业教育而言,我国重点建设和发展的是中等职业教育,职教师资培养主要是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教师,培养的层次也基本上是中专学历教师,1954年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规定,技工学校的技术理论教师,应由相当于中等技术学校毕业以上程度的技术人员担任。直到1980年,教育部批准建立了金陵职业大学、江汉大学等13所职业大学,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才真正开始起步,对师资的要求也相应提高。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提出“要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都要担负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任务,使专业师资有一个稳定的来源”。在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中提出普通高等学校要开展职教师资的培养工作,1995年国家教委明确同意浙江大学、天津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始举办职教师资班,为职业院校培养师资。同样在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这是“双师型”这一概念首次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出现,此后“双师型”教师逐渐成为职业院校教师的专用名词,“双师型”师范生成为区别于普通教育师范生的专用名称,“双师型”师范生的培养也逐渐从为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发展到为涵盖中高职各层次职业院校服务。

   2011年,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要达到50%,研究生层次教师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增设“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全国有49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始试点在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等18个方向开展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2018年,第一批职教教育硕士顺利毕业,掀开了我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高层次“双师型”师范生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至此,从新中国成立早期以4所技工教育师范学校为代表培养中专学历的职教师资开始,到独立技术师范院校培养本科层次的职教师资,再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职教硕士“双师型”师范生培养,历经70年,我国“双师型”师范生培养体系完整建立。

   培养机构更加多元:

   从院校主体到行企参与

   长期以来,我国职教师资主要以独立设置的职技高师院校培养为主。继1959年国务院批准成立4所技工教育师范学校培养职教师资,1979年国务院又批准成立天津技工师范学院等4所独立设置的技工师范院校,以培养更多数量更高水平的职教师资。

   因高等学校的调整和发展,各学校对自身发展定位和战略规划的不同,有的学校逐渐淡化或退出了职教师范生培养,也有学校加入了职教师范生培养序列。截至2019年,我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还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5所历史较长的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以及2015年成立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和2019年成立的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仅依靠几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无法满足中高等职业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直鼓励普通高校设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或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加大“双师型”师范生培养规模和在职教师培训力度,以满足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而且,自1999年开始,教育部还陆续批准一些高校建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依托这些基地学校为职业院校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目前,已建立了93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这些基地学校正在为全国1418所高职院校、1.02万所中职学校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201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49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始培养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使得“双师型”师范生培养的质量和规模都得到大幅提升,较好地缓解了中高等职业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

   因产业和经济发展需要,行业企业也逐步加入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中来,行业企业作为职业教育供给侧的重要一方,越来越显示出重要的育人主体地位,不仅职业院校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的本科高校也在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尤其加重了教育实习和企业实践环节。因此,不论是职业院校在职教师的队伍建设还是“双师型”师范生的培养过程,行业企业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功能,逐渐成为多元化培养机构中的重要方面。

   70年来,伴随着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与培养质量的提高,培养机构也在不断地调整和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技工学校培养、留任,少量专科学校培养到鼓励本科高校成立专门性机构开展专业化培养,再发展到近年来行业企业以育人主体地位的深度参与,“双师型”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大幅提升。

   内涵建设更加丰富:

   从双师个体到双师结构

   70年来,围绕如何提升教师的双师素质以及如何构建专任教师与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双师结构,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一直在不断探索。

   1952年教育部在《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中等技术学校为有计划地培养技术课专任教师……得与企业或业务单位试行建立定期交流技术课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职教师资需具备实践指导能力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态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可以请专业技师、能工巧匠来传授技艺”。1986年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要“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选调有实践经验和一定文化程度的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本着培养和培训、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地解决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特别是技能教师来源问题”。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

   从1986年到2014年召开了7次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历次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都对如何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也在努力探索,如湖北省教育厅先后于2007年、2011年出台了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楚天技能名师”为学校流动教学岗位,实行聘任制,聘请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到职业院校任教,“楚天技能名师”岗位的设立为行业企业技术人员走进职业院校提供了地方样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从“十一五”期间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到“十三五”期间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已累计开展“双师型”教师国家级培训近12万人次,省级培训40余万人次,该计划为提升双师素质、改善双师结构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此期间,2006年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要求新进教师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在3年建设期内,确保专任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达到90%以上。2010年启动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要求“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80%以上。这些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019年,教育部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基础上,启动了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拟用3年时间打造360个高水平国家级团队,2019年第一批120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已开始立项建设。该项目旨在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产业导师,推动职业院校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70年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内涵得到极大丰富,职业院校教师的个体“双师型”与群体“双师结构”的局面基本形成。

   院校探索精彩纷呈:

   从改革模式到创新机制

   培养职教师资,院校探索从未停止。

   199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率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开始在全国首创“双证书一体化”模式,培养“专科+中级工”复合型职教师范生;1997年开始培养“本、专科+高级工”复合型职教师范生,随后又进行了“本科+技师”复合型职教师范生培养,2003年第一批10名“本科+技师”复合型职教师范生毕业,为全国高校如何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范生树立了典型和示范。

   职业院校教师需要同时具备职业性、技术性和师范性,为了加强“双师”和“三性”培养,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高校在培训时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如河北师范大学为职业院校的参训教师提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双技能训练”,加强校内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和教育实习实践基地的“双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参训教师的“双师”素质;山东理工大学把工学结合作为教师培训的切入点,通过将技术应用于实践,使参训教师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和基地本科院校为“双师型”师范生培养和职业院校教师在职素质提高,在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职业院校也在努力探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求打造出一支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如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设立“双向流动岗”,在学校设立“双师教学岗”,聘任企业能工巧匠、技术能手到校担任产业导师;在企业设立“双师生产岗”,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或实训基地锻炼提升,实现校企岗位互通、人员互聘,实现校企“双向互驻”和“双向流动”,建设了高水平、结构化、专兼结合教师团队。长沙汽车工业学校通过校本培训、企业培训、个人自修、院校进修等多种形式,构建了一支既是专业理论课教学骨干,又是技术能手的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我国西部地区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模式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资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如贵州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坚持“高标准”严把“入职关”,实施“名师工程”严把“素质关”,构建“发展平台”严把“能力关”,实施“双师工程”严把“技能关”,开展“课堂改革”严把“质量关”等改革举措,涌现出“羊教授”“牛博士”“药专家”等一批“脚上有泥、手上有茧”、潜心忙碌在畜禽圈舍、田间地头、教室讲台、研究场所的“双师型”教师。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通过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工程、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工程、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协同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和师资队伍国际化成长工程等建设途径,建成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如此等等,东、中、西部各地职业院校的探索精彩纷呈,为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提供了一个个鲜活的典型。

   7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从未间断,伴随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我们走出了一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国道路”,取得了诸多支撑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中国经验”。  (作者:李梦卿 )